第三章(4 / 4)
“就算你后悔有没用了。”那可太好了,我求之不得,我知道现在的顾奕有些不正常,但是我也是个疯子。
“嗯。”
星期一,固然讨厌,但是,好吧,没有但是。
我哥向来不过问我的学习,毕竟他养得起我,可是我不想永远躲在他的羽翼下当一个废人,我想,至少不能比那天相亲的那个女人差吧?男人骨子里的好强逼我进步于是我破天荒五点半起床,我哥不担心我,但是不会折断我的翅膀。
我让给他把车停在学校距离学校还有一段距离的小路口,那是一条很少有人经过的小路。要开车门时突然想到了什么,回过头,自认为很帅的霸道的亲吻我哥,接着又用自认为很帅的潇洒姿势打开车门走了出去,自认为很帅的故意敲打车窗,看见我哥那张无敌霹雳的脸。
“学习怎麽养我的男朋友去了,再见,哥。”
“哦?下次带来家看看。”
“我回去问问。”
顾奕手突然伸过来,措不及防,我弯腰,他伸直,无人的地方禁忌的吻别。
回到教室,发现居然这么早都有人在学习,这时,离七点二十分的早自习还有五十几分钟呢,一看,是我亲爱的同桌王小姐。
“怎么样?”我试探问了一下我的同桌小王小姐。
她停下手中的笔,看着我。
“如我所愿。”夏日早晨日光的打在我和她的课桌上,金黄色的桌子反射的日光照亮了她下巴上的痣,她抬头。
这么多天,做了这么久的同桌,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露出真心的笑容,有人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讨厌一个人恨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远离他,但我一直觉得这是违背人类天性的,因为曾经受的伤害不会因为自己远离罪魁祸首而消失,只是会忘记,但是它依然存在,这种虚伪的说法是懦弱的想出来的吧。
我和王思丝的友情就那么莫名其妙开始了,因为我发现她和我一样有些变态,变态总是相似的。之后她成了一个见证者,我终于找到一个人,那个人和我一样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