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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德斯后来回忆起那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仍不时会为那时自己的盲目自信感到匪夷所思。
诚然,他已经习惯了自己这具时常不分场合地发情的身体——尽管到现在他都没有跟自己和解,依然时不时会对自己产生各种残忍且恶毒的极端念头。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他自己的身体,纵使他再不愿意,他也得学着跟自己和平相处。
那个s级淫纹让他成为了这样一个人——没有圣水的压制他或许会彻底失去作为人类的理性,但哪怕有了圣水的压制,他有时也会因为目睹一对情侣亲密地接吻,或者仅仅因为听了别人讲的几个荤段子——而产生一些令他自己深恶痛疾的生理反应。
他当然厌恶这样的自己,并因此恨透了那个毁掉他的魅魔。但这一切尚且在他能控制的范围内,甚至堪称游刃有余。
毕竟他可以一边勃起一边醉酒一边与人侃侃而谈,也可以一边发情一边坐在办公室里心无旁骛地处理公务。
——所以当他在三年前见到神父的第一眼就勃起了的时候,他对此一点也不意外。
彼时他款款步入教堂大门,迎面便撞上了刚从忏悔室里出来的神父。
两个人都怔住了。
曼德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拉本德北教堂新来的神父的是那么漂亮,他的漂亮很难用一个确切的词来形容——他不妩媚,不可爱,不帅气,不俊朗。
他既不阴柔,也不阳刚,那是一种中性的、纯粹的,是一种你搜肠刮肚许久,也只能堪堪用“漂亮”一词来形容的漂亮。
曼德斯几乎在见到神父的第一眼就勃起了。
他照例在心里唾弃了自己一把,同时又不以为然。虽说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冒犯至极的事情,但十一年来,他这具恶心的身体不分场合地发情的次数还少吗?
这位新来的神父不仅漂亮,还拘谨单纯,心思更是好猜极了,明明紧张得不行还要强装镇定,曼德斯几乎一个照面就喜欢上了他。
当然这是无关情欲的喜欢——尽管他正因对方而性欲亢奋,但这纯粹是那个s级淫纹带给他的影响。
倘若没有圣水的压制,他会对一条狗产生性欲也说不定——他如此恶毒地揣测自己虽然哪怕是在他身负淫纹的那至暗的一年,这种事情也从未发生过。
曼德斯只将自己与莫兰的关系归于最纯洁美好的那一类。
他并不认为自己会对莫兰产生“爱情”,更不希望用情欲这种在他看来恶心到极点的东西来玷污他与神父的感情。
——哦。是吗?
毕竟他们看上去确实不太合适。曼德斯想。
莫兰是美好的,真诚的,青涩的,而他——他作为劳伦伯爵,则是虚伪的,冷漠的,工于算计的。
他哪舍得让莫兰淌这口浑水。
——这倒是真的。他舍不得,怎么都舍不得。
曼德斯每十天便会去教堂取一次圣水——其实这件事压根就不需要他亲自去做。
他最初的打算是,在最开始的几次他将亲自去会会这位新来的神父,这里面多少带了点试探的意味。
——可怎么这一“试探”就“试探”了三年呢?
大概是因为神父太美好了吧。曼德斯想。
尽管莫兰总能挑起他的性欲,有时一个眼神就能让他欲火中烧,但他实在是习惯了被各种莫名其妙的欲望折磨——相比之下,他显然更贪恋在神父身边的那种心灵完全放松下来的感觉。
——只是这样吗?
其实一切都有迹可循。哪怕忽略掉身体上的异样,忽略掉他满脑子的下流想法,在最开始曼德斯总忍不住想要越界,甚至冒犯地想要打探对方私事的时候,他就应该心生警惕了。
但是他没有。
是因为他在神父身边太放松了吗?
那么当后来他对莫兰的欲望与日俱增,最后甚至强烈到几乎连圣水都压抑不住的程度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呢?
——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呢?他再就发现了。
他虽然十四年未尝情爱,但毕竟是个成年人,何况他向来不乏追求者,怎么也不至于迟钝到这个地步。
那还是过于贪恋,并且,过于自负了。
他五岁那年曾经犯过某个错误,具体是什么错他早就忘记了,他只记得最后他被父亲罚着将“保持谦逊”这几个字抄了一千遍。
自那以后,“谦逊”这两个字便被他深深地刻进了内心深处。
可是当神父提出要搬来劳伦庄园的时候,他当时怎么回答的来着?
他说:“当然可以。”
天哪,他怎么敢的呢?
说好的“保持谦逊”呢?
曼德斯已经知道了神父的魅魔血统,哪怕过去莫兰没有淫纹的影响,而能将自己的魅魔本能隐藏得很好的时候,曼德斯有时都会差点控制不住自己。
可他现在不仅每两天便要为神父提供一次体液,他甚至还要与这位他喜欢得不行的混血魅魔朝夕相处。
他到底哪里的胆量,哪来的自信,去答应神父的请求呢?
——还是说他根本就是带着某种见不得人的私心,才任由事态发展成这样的?
——可他不是舍不得吗?对啊。确实舍不得。
他那么可爱,那么美好,那么单纯,那么可怜……
曼德斯自己都弄不清自己在想什么——虽然他早就搞不清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了。
但单就他的表现在外的那一面来说,他原本一直都颇守原则,并且深知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原本”。
一切都乱套了。曼德斯想。都乱套了。
他又想起那个吻。他承认在最开始他一时猝不及防的时候确实是中了魅魔的招数,但过去天使留在他身上的那个印记很快就起了作用。
更何况莫兰也很快恢复理智并且将他推开了。
——根本就不是被魅魔蛊惑的原因。他早就知道了,在他吻上莫兰的那一刻,或者在莫兰搬来劳伦庄园之前,甚至更早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
他只是,单纯地想吻他而已。
这件事无关魅惑,无关淫纹,甚至无关情欲。他想吻他,在很早的时候。
那红润的双唇形状好看而柔软,总是吐出一些令曼德斯喜欢到心尖发颤的可爱词句。
他想咬住它,有点想在那咬出血来——但那不行,神父会痛的。所以他会温柔地、轻轻地,含住它,然后慢慢地舔。
——哦,他早说自己虚伪透了。说好了会温柔的呢?事实上曼德斯当时凶得差点把人家的舌头咬下来。
真让人发笑。
亲完了还要装成只是个意外的样子,居然还强人所难地要小朋友跟他一起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怎么可能呢?那时的他自己要维持面上的平静都花了不少力气,差点当场笑出声来。
哦,他当时还想的什么来着?真可惜,要不是怕擦枪走火,他还想再多亲会。
毕竟那大概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亲吻莫兰了。他那时惆怅地想着。
——最后一次了吗?
大概是最后一次了吧。
以后不会有了吗?
大概不会有了。
哪怕他是如此渴望与神父接吻,渴望到在当天晚上,在人家的房间外面站了两个小时吗?
可是机会只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