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摊牌)(1 / 12)
当打字机敲下最后一个句号时,窗外没有一丝光芒。
整个城市都已经死去。
我的肠胃在这份寂静中不适蠕动着,这时我才感受到一阵来自腹部的疼痛,就像胃壁贴合着厮磨,相互消化着。头脑也为低血糖所影响,这使得我在下楼时差点跌倒。
地毯下的木板随着我走动吱呀作响,起初两步我还想着避免吵醒夏伦,于是尽力放轻了脚步,然而成年男人的重量落在上面非但没有降低声音,反而把那噪音拖得更长。
所以我放弃了,干脆快步走到厨房,拿了两片面包出来嚼。
今夜出奇地没有雨,冬日里也没有虫子的叫声,于是咀嚼声与呼吸在骨传导的作用下就显得响极了。我又忍不住想起近日的新闻,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在灾难降临在自己身上前,始终乐意保持着施害者的身份。直到现在,就连日落都让我心慌。开膛手全然地剥夺了所有人享受夜晚的权利。
我把橱柜门关上,倚在瓷砖墙面上,最后只能叹息一声。
结果夜里骤然传出的撞击声使我倒吸一口气,剩下半声叹息噎在喉咙里却又不敢咳出来。我涨得脸色通红,以一种狼狈的姿态环顾房子,借着月色,客厅完好无损,没有一扇窗是被打破的,也没有人闯进来的迹象。
但那声音显然是从屋内传出来的,我在原地站着,略有些不知所措。眉梢上的肌肉随着不安跳动着。
靠近客厅的那片黑暗中又传来一声拖拽,是木板划过木板的声音,这次我通过来自脚下的震动明晰地确定了猜想,这声音是从地下室传来的——那个被房东锁上的地下室。
我向来没有打听别人秘密的爱好,于是我闭了闭眼睛,决定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像往常那样回床上睡一觉。
但就在我经过门口时,听见里面微弱地传来一声“救命”。是男人的声音,准确讲是绝望的嘶吼,腔调像是几乎要哭出来。
我停下脚步再一次环顾了房间,没有任何风,任何人,只有我。
直觉告诉我这与衣物失踪有直接关联,我咬了咬牙,转身从厨房拿了把刀出来,我只是打算推门看看,仅此而已。
果然地下室的锁不知何时已经被打开了,门把手轻轻转动两下就可以打开。我是才来到这里。
我望向他的眼睛,瞧见了底片中的光。
我的口舌就像被操纵那样,说出了心里话:“不,我要看你杀他,结束他。”那样才是一种升华的、不分性别的爱,是净化无意义欲望的唯一方法。
夏伦原本面无表情的脸顿时产生一丝波动,那样微小的变化在我眼中显得夸张——他的耳垂激动得发红,同我一样,就连他最狂野的梦里都不会有这样的对话。
于是我的答案也得到了肯定,如果我妄想逃出去,绝不会活着走出地下室的门。夏伦只是在被迫摊牌中乞求我证明他没有错,这场残忍的性交是他给我的最后机会,而我抓住了。
至于地上那个男人就不同了,他身上没有夏伦所寻求的认可。我仍坐在椅子上瞧他,但这一次全然脱离了束缚。
而夏伦早已忍受不了他所发出的噪声,那种疯狂几乎令他畏惧,他不明白为什么示爱的行为总带来坏结果,只好又一次以迅速退化的漆黑长甲徒手撕开猎物的腹部,那块柔软的皮肉永远失去包裹内脏的能力,仍装着精液的肠子就那么滚落到地上沾满尘土。他还在颤抖,像所有濒死的野兽那样,双眼盯着我,就像要将鬼魂永远寄宿在我身上那样。
这令我发笑,噢,他不知道,我的斯嘉丽已经死而复生了。
夏伦捕捉到笑声,有些不知所措地抬起头来,我亲昵地摸了摸他的金色头发,使这样的注视逐渐成为对他的鼓励,他吃干净了所有内脏,就像要向我证明他并不挑食那样。
支离破碎的光影落在他的背上,纯粹的力量与原始进食欲望的结合令人畏惧且着迷——这是一匹多么美丽的野兽啊。
在他站定在我面前时,浑身是血,我忍不住站起来拥抱他。这简直是所有想象的集合体。如果我足够理智,我就不会这样想,但如果我足够冲动,把夏伦留下来一定是这辈子最好的选择。
夏伦会是怎么想的呢?夏伦只是在与海德的拥抱中感动得要哭了。
在那时,有三个不同的人爱着我。我享受着精神的爱,肉体的爱,以及唾弃的爱。这爱的盛宴本应令人满足,我却总在清醒时分空虚。那间小小的屋子里,有四面被水垢污染的墙壁,我有时感觉要随着这暴风雨离去了,我听见滴答滴答的声音,常常梦到自己被淹没,等我在窒息中睁开眼,那黄色的水渍又扩散了。
这迫近的事实驱使我再一次从床上坐起来,我才想起,那个扣上的电脑里还有一封没写完的电邮。
“亲爱的房东,”我实际上是恨他的。他骗我的钱,骗我住进了这个腐烂的房间里。不吉利的十三号房,就连二战老兵也不能忍受的潮湿气息。
整栋房子有着中世纪式的木制构造,与之相邻的是一到下午就会响钟的教堂,那声音对一个无神论者毫无意义,只会把我从梦中惊醒。
“我的地板因此膨胀,散发出腐烂的味道。也许再过段时间这个房子就会生虫。就是这样,希望你的帮助可以让这个问题更快得到解决。”
“真诚地,亚诺什·波佩斯库。”
发送这封邮件后几乎耗尽我所有的力气,只得又躺回那张柔软的床。此时我已经忘记噩梦的内容了,只知道梦的结尾中,我又被杀了一次。
这样的反复死亡令我战栗,曾经的我只知道梦是本能的训练,但事实是,世界由两个对立的部分组成,梦与现实在人的身上接壤,在夜幕与黎明交际时重叠。这两个部分各自生长,成就了我的真实。但近日里,我的现实在渐渐被梦境瓦解,夜幕与黎明不再有边界,对此我却不挣扎。
于是我的老朋友提出要来帮助我的生活,他不顾我的拒绝,坐了三个小时火车来到这个城市。
在这座白人占比百分之八十的小城里,起初还有人试图诈骗他,直到发现他并不算得一个异乡人——他只不过是个大城市来的混血儿。亚洲血统给了他一双温柔的眼睛,但如果你足够了解他,就会发现这种温柔源于其文化背景的规训,并非与生俱来的个性。顺从只是他人格的框架。
他此时又像个走失的孩童,紧张地握着手机。于是我接到了电话,他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恍若隔世:“亚诺什,我出来了。”
我没有回应,于是彼此都只能听见电流声,威廉总之自暴自弃地接着说了下去:“但这里这么说吧,我分不清谁是小偷,谁是小贩。我也不知道哪是城市,要是你在这里就好了。”
“求你了。”他又这样说。露出一张无辜的脸,就好像这句话总会奏效。
他却不知道我早就做好了准备。早就经历了不适,崩溃,然后才能像现在这样站在人群的另一端,平静地告诉他:“你再抬头看看,就会找到我。”
于是他果真抬起头来,迎面就看见了我。
“亚诺什,好久不见。”他笑起来,连虎牙都露出来。
“是啊,好久不见。”我曾发过誓不再让他知道我的行踪,但这一切又因为我的脆弱毁了。“威廉,你又想住多久呢。”
他没想到这会是我见到他的第一句话,急促地解释:“噢,不,不是。我不想打扰你,我是想来这里很久了。”他说得就像不是为了再见到我。但如果是这样他就不会这样看着我。
“威廉,这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这个小地方已经在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