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笑笑(1 / 5)
十月,成君彦跟邱霁月去了南方做生意,周敬霄按部就班在学校上课。
北方的秋天干燥、飞尘,天空淡蓝,太阳时常发白。
周敬霄一出教学楼,被风吹得眯起眼睛。他的头发更长了,用成君彦送的荷花头绳随手一扎,人走在校园里,总是被注目。
“真的不考虑加入我们乐队吗?”蒋心追出来,“你知不知道你身上有种特别的气质,很适合我们乐队啊!”
周敬霄抬腕看看手表,对他说:“我不会唱歌。”
“没关系。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即使已经被拒绝八百次,他也毫不气馁,“我们就在那边天台排练,真的不来吗?”
“你想想,到时候我们去演出,有很多人为你欢呼,喊你的名字,你就不心动吗?”他极力游说:“到时候我们还可以一起去别的城市,有很多姑娘……”
“试试呗。”一道男声插入,蒋心下意识应和,“对啊!”
然后转头看向来人,是个穿皮衣的年轻男人,头发上架着墨镜,长相英俊,眉目温和。他没有犹豫,立刻掏出一张乐团自制的简易海报递过去,“请问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吗?我们还差一个吉他手……”
“别说,我还真会弹吉他。”成君彦抬手要接,就被周敬霄给截下了,他随手叠了叠,对蒋心说:“谢谢,你再去找找别人吧。”
蒋心被他看着,一时嘴像粘住了,什么也没说出来,“哦……好。”
“你干嘛拒绝得这么干脆。”成君彦搭着他的肩,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劝道:“校园生活嘛,就得多姿多彩。”
“你呢?”周敬霄看他,“上学的时候多彩吗?”
“我。”成君彦干笑:“凑合,也没太……彩。”他看着周敬霄安静的目光,有些没底气,最后一个字都没声儿。
周敬霄嗯了声,才说:“怎么来这儿了,不直接回家。”
“霁月开车送我来的,我说顺路,正好你不今天有课,我就来溜达溜达。”他看看四周,“你一会儿还有课吗?跟我一起走?”
“没课。”周敬霄低头摸了摸手表,“不走。”他径直往前走,成君彦追上去,“走那么快干嘛?”
“不快。”周敬霄表情十分平静,“没有开车快。”
“你……”
“君彦!”邱霁月在校门口对他们招手:“去哪啊?我送你们吧!”
周敬霄淡淡瞥了一眼两人身上相似的皮衣,头也不回地走了。
成君彦看看邱霁月,又看看走远的周敬霄,叹口气,过去对邱霁月知会一声:“你先走吧,我自个儿回就成。”
“有车多方便,上车吧。”邱霁月长着一副不容易被拒绝的讨喜的脸,成君彦笑笑:“不用了。”说着对他摆摆手,小跑着去追人了。
周敬霄好像故意的,步子跨得特别大,成君彦跑着过去,墨镜都跑掉了,弹到周敬霄脚边。
“给我捡起来。”他在后面喊,周敬霄充耳不闻,继续向前走,这厮甚至还越走越快,成君彦助跑两步,跃到他后背上,两人打闹起来,成君彦捏他耳朵:“哥哥跟你说话呢,你装听不见,啊?”
“是不是?”成君彦不让他躲自己,追着看他的脸,捕捉到他脸上一晃而过的笑,“笑,还偷笑。”
“没有。”周敬霄否认。他笑起来犹如雪后初霁,但是笑意总是短暂,成君彦有意逗他多笑,跟十几岁孩子一样和他闹了半天。
眼见着就快哄好了,没眼力劲儿的就来了,邱霁月没走,把车开过来,摁摁喇叭,车窗下一张笑脸:“君彦。”对周敬霄也点头招呼:“君彦朋友。”
“上车吧,我送你们啊。”
成君彦冰雪聪明一人,哪能不知道刚才周敬霄挂脸是怎么回事儿,他走到邱霁月车前,手搭在车上:“邱儿,咱们是下周二上广州么?”
“是啊。”邱霁月点头,还要再说点什么,成君彦就说:“成,那下周我联系你。”接着站直了身体,对他摆摆手:“开车慢点,啊。”
他都这么说了,邱霁月不好再说别的,对他笑笑,“那我先走了,再见,君彦。”
目送他离开,成君彦回到周敬霄身边,眼镜被捡起来了,他顺手插到皮衣领子上,“走,饿了吗?”
周敬霄:“现在三点半。”
成君彦扫着街边有什么吃的,随口应道:“嗯,想吃什么?”
周敬霄:“不饿。”
“我饿。”成君彦拽他胳膊,“我饿行吧,为了赶早一趟的火车,我都没吃饭。”
“为什么要赶早一趟?”周敬霄被他拉着才走,“你不是晚上才到么。”
“我心里惦记着。”成君彦话到嘴边拐了个弯,“周里和周外。”
周敬霄走的速度变慢,“周里周外我天天喂,有什么惦记。”
“我走得太久了,会想我的。”成君彦说。
周敬霄表情平淡:“它们没有人类思维,不会想你。”
“嗯?”成君彦奇怪,回头看他一眼,“我说的又不是它们。”
“吃馄饨行吗?”成君彦老远就闻到肉馄饨的鲜香味儿,“我早就想吃。”
一直没得到回应,手背敲敲周敬霄的胳膊,征求他意见:“行么?”
周敬霄看着他略带疲惫的眼睛,低下头,“行。”
馄饨摊子很小,就路边三张桌子,成君彦跟老板要了两碗馄饨,拉着周敬霄坐下来。
“等会儿啊,很快就好。”老板是个女人,很和气,又给他们擦了一遍桌子。
“谢谢。”成君彦从筷筒里抽出一双给周敬霄,闲聊起来:“我这次去杭州,顺道去看了西湖,但是我去的时候没什么荷花了,等明年夏天再……”
“周敬霄?”他敲敲桌子,“看什么呢?”
“馄饨好了。”老板这时端上馄饨来,周敬霄的头发被风吹得散了,他仰头看着女人,声音很轻:“二姐。”
王修竹十九岁结婚,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地种得越挣越少,夫妻俩就到了北京,她卖馄饨,男人在工地,一家三口的日子也算惬意。
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她偶尔也会想起小宝,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在新家里是不是再也不会饿肚子。
也会告诉女儿,她还有一个小舅舅。
“他长得高吗?”女儿会问。
王修竹想了想,肯定地说:“可高可高了,你也要多吃饭,像你小舅舅一样高。”
女儿往嘴里塞一大勺饭,又问:“他吃得很多吗?”
王修竹给女儿夹菜,摇摇头,“不多,小舅舅吃得不多。”
她没想到还会再见到小宝。虽然眼前的男人已经和当年的小豆丁完全不一样,但她还是迎风红了眼眶。
“好好,那就好。”她坐下来和他们聊天,知道了小宝现在叫敬霄,被家里人认回去,在这里上大学,很欣慰,在身前一比划:“当年才这么高,一转眼长这么大了。”
“姐姐,他小时候长得好看吗?”成君彦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可爱吗?”
二姐笑起来,“可爱!又可爱又懂事儿,那时候家里好吃的东西少,孩子又多,有什么吃的都抢着吃。”
“小宝他。”她看向周敬霄,眼中尽是疼惜,“他说他人最小,吃得最少,可后来娘生了小弟,他不是最小的了,又什么都紧着小的吃。”
成君彦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嘴角越抿越平。
“有回我去地里干活,碰见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