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节(2 / 2)
,就是说任何事情,你都得先考虑周全。那么应用到法制之法上面,就得设想到,当遇到什么困难,可以启动什么条例,去做出特殊应对,包括,遇到什么新得问题,可以启动什么条例,去增添条例。
儒家之法是遇到问题后,再去想办法解决,而法制之法,是要在之前就要考虑清楚这些问题,对于每一条法律都要求的非常高。
如今的法制之法,是完全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如果现在就让法制之法占主导,肯定完了,因为这需要很多天才去不断地完善,当然。”
张斐目光扫过学生们的脸,“我指得可不是这些自以为是,却又十分愚蠢的家伙。但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我们学习律学的原因。”
抱歉!哥不加班
这番话下来,那许遵和司马光是同时松得一口气啊。
要命!
真心要命啊!
方才那个话题,可真是将他们两个吓得不轻。
一个是岳父,一个是举荐他的官员,这要出事,他们铁定会受到牵连的。
但也不得不说,张斐解释的是非常完美。
不管是“君主犯法与庶民同罪”,还是刑不上士大夫,这种特权,大家心里都是有数的,那法制之法就是在侵犯皇帝的权益。
皇帝是直接受益者,如果要追根溯源话,问题不就在皇帝身上吗。
但张斐却巧妙的表示,这是法制之法还不够完善,而不是皇帝本人比较自私,不愿意受法律监督。
怎么才算完善?
也没个定论。
这主动权就还是在皇帝手中。
而且,这最后一句话,是直接将律学升华。
律学这门课,虽然在宋朝,是官员的必学课,但作用是远不及儒学,重要性也是远不及儒学。
但如果将法制之法这个理念植入律学中,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将不言而喻,可以说是治天下之大乘之道。
当然,欲成大乘之道,也必经九九八十一难。
故此这门课是真不好上,尤其还摊上这么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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