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1节(2 / 2)
但是二人给出的说法,却是惊人的一致。
那就是,不知道!
但他们也不觉其中有任何诧异,因为在京城的张斐,既曾为新法做过辩护,为王安石打赢差役法的第一枪,同时又曾为司马光的司法改革出谋划策,提供了司法改革的理论依据,也就是——法制之法。
你问我,他是哪边的,我特么也想知道。
这可将众人给整抑郁了。
这小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而张斐对于他们的窃窃私语,丝毫没有放在心上,是稍作歇息后,又开始审理下一桩官司。
这种审案速度,在古代而言,简直就是堪称神速。
之前县衙是很多天才公审一桩案子,一般来说,都是这状纸递到官府后,先由刀笔吏审理,写上自己的意见,再上交由主簿审查,在主簿认为没有问题后,再上交给县老爷,县老爷哪天有空,就直接给判了。
毕竟对于县老爷而言,财政才是关键。
虽然治安也很重要,但这种民事诉讼小案,县衙不会花太多精力去公审。
而接下来这一桩官司,是雇主起诉自己的佃农,但与陈六根的案子也差不多,也是佃农为母治病,为母办丧事,问雇主借了些钱。
这就是自耕农、佃农的悲剧所在,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稍有不顺,就得去借钱。
但也有一点点区别,就是这雇主现在是急需钱,要求佃农立刻还钱。
“李念慈。”
“小民在。”
站在原告席上的年轻人立刻拱手道。
张斐问道:“你能否说说,你为什么急需这一笔钱,因为从你的家庭状况来看,应该不会缺这十一贯钱。”
李念慈立刻道:“回庭长的话,小民乃是大名府人,早先年随父来此贩盐,又将贩盐之利在河中府买了些田地,而如今家父年事已高,希望能回大名府,故而小民得赶紧将这些债务清除。”
这宋朝商人,是极具理财思想的,他们也更倾向于土地理财,而不是钱币,因为宋朝是不抑制土地兼并,如果长期在一地行商,一般就会将手头上闲着的钱,置于田地,租给自耕农耕种,自己拿其中五成收入。
等到自己要走的时候,然后就出售田地,相比起那一点点契税来说,每年田地的收获显然是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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