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节(1 / 1)
秦安拖着他在大殿待了半个小时,仍旧没有什么变化,又带着他把别的佛堂也拜了,还是没有啥情况。
红唇紧抿,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伤。
还是怪自己想得太多,一时糊涂信了邪。
夕阳西下,两人只好下山。
跑了一天,浑身是汗,秦安回到酒店直接关上门洗漱洗澡,换上带来的牛仔衬衣。
她不是亏待自己的人,订的五星级酒店,还是豪华套房,和燕南琛的房间面对面。
楼下有西餐厅、中餐厅、娱乐会所和酒吧。
如果是之前,秦安一定会约上燕南琛。
可是她现在脑子乱得很,根本不想管他。
只要他保护好那个躯壳就行。
随便在西餐厅吃了块牛排,秦安去地下层的酒吧。
因为是星级酒店配套营业,所以酒吧的安全不用担心,不乱。
秦安选了靠里的位置:“给我来杯……”
“ojito。”
秦安偏头,一个穿着西装、风度翩翩的男子坐在她对面。
“这种酒适合女孩子喝。”
秦安撇嘴,指尖夹着一张卡:“最贵最烈的鸡尾酒。”
服务生立刻去取酒。
“美女,我叫钟书,不介意喝一杯吧?”
“随便。”
秦安翘着二郎腿,背靠着沙发,点了她给乔声写的《借我》和《等待》,砸了钱,让歌手循环唱。
《等待》是她后来写给乔声的。
钟书好奇道:“美女也是乔声的粉丝?”
“嗯。”
秦安很快喝完酒,又继续点了几杯。
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旁边这个聒噪的男人。
喝闷酒多没趣,有个人解闷也不错。
钟书是那种,风趣幽默、说话很令人舒服的人。
见多识广,懂得察言观色,从不会踩人雷点的温柔男人。
笑意温柔儒雅。
会令人不自觉卸下防备。
烈酒有点上头,秦安脸颊绯红,在五彩的灯光下,醉眼朦胧,风情万种。
特别是唇角挂着几分笑意,似乎将他的把戏和心思看透得一清二楚。
燕南琛去商场买了衣服回来,洗漱干净换上,出门没看到秦安,便点了一份牛排做晚餐。
他没想到会来这么远,还在这边呆一晚,什么都没带。
让一个洁癖的人,穿沾满汗水的衣服,那是不可能的。
回去看到秦安的门还没开,忍不住过去敲门。
半晌都没人应。
难道睡了?
才九点半呀,平时不都是半夜两点才睡。
睡了好。
就是要这样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身边没有电脑和工作,半个小时都显得有些难熬。
一直到十一点,听到门外传来响声。
打开门一看,秦安喝得酩酊大醉,被一个男人扶着。
老公,我要抱抱
目光落在男人扶着秦安的手上,咻地冷下去。
气场强大不可忽视,令人脚底发寒。
钟书感觉莫名其妙。
这个男人眼神怎么这么冷,气场还强大,他没惹着他呀。
燕南琛想都没想,一把将秦安从男人怀里扯过来,目光阴冷地看着他:“还不快滚!”
“你谁啊?”钟书蹙眉,伸手要抢他怀里的秦安。
虽然自己图谋不轨,但是也不能将她随随便便交到别的男人手里。
一个喝醉的女人,这种情况最是危险。
“我是谁轮不到你问。”
燕南琛冷喝,目光凌厉,吓得钟书后退一步。
“我告诉你,不管你是谁,赶紧把秦小姐放了,否则我就报警。”
“吵!”秦安烦躁地抬头,看到熟悉的脸,自然而然抱住燕南琛的腰,“老公,我要抱抱。”
燕南琛身子一僵,条件反射想要推开她。
可是喝醉后的人,身体像是没有骨头一样,扶正又栽倒过来。
“老公?”
钟书睁大眼睛,不可置信,以为是秦安喝醉认错人,这么漂亮年轻的女人,怎么可能这么早就结婚。
如果有老公,为什么还要一个人喝醉买醉,伤心流泪。
“秦小姐,你认错了,他不是你老公。”
秦安偏头,不耐烦地看着他:“滚!”
钟书:“……”
燕南琛从她牛仔裤兜里掏出房卡,开门将她带进去,“砰”地一声关上门。
钟书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气冲冲离开。
他好心为她,免得被别的男人占便宜,却不识好歹让他滚。
算了!
看他们也认识,出了事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他把她当做一场艳遇,吃不到只是稍微有些遗憾。
“你这是喝了多少?”
燕南琛看着某个扒着自己不放的女人,额头青筋跳得厉害。
“玖玖老公,要抱抱。”
秦安歪着头,露出纯真无害的笑容,满脑子都是秦寒玖,都是这张脸。
还是认错人。
燕南琛将她手板开,没想到看起来娇弱,力道这么大。
“秦安,我是燕南琛。”
“不是,你是玖玖。”秦安双手被扣着,抱不到他有些急了,伸出腿盘他,“玖玖,要抱抱。”
突然而来的重量让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在地上,条件反射拖住她的腰。
这下,秦安整个人都扒在他身上了。
“老公你真棒!”
秦安毫不吝啬夸奖他,凑过来想亲他。
燕南琛偏头,湿润轻柔宛若羽毛般的唇落在他耳朵上。
一股电流颤栗窜遍全身,直到脚底。
一手扣住她的腰,一手放在她脑袋上,想要推开:“秦安,你够了!”
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温香软玉在怀,身段软、醉态魅惑、毫无防备,他又是个正常男人,很容易擦枪走火的。
情况很危险。
特别是她撩拨似的吻,简直要命。
“玖玖,老公,亲亲~”
喝醉了的女人醉眼朦胧,根本看不清他是谁,像个要不到糖的孩子,满脸委屈。
她在他面前,就是这样的吗?
像个孩子,所以那个男人,将她宠得这般无法无天吗?
既如此,就更不能犯错了。
“秦安,你清醒一点,我是燕南琛,我不是秦寒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