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与代序(2 / 2)
「三点。」
「被电一整天感觉如何?」入夜後的台南海安路很适合中年男人坐在路边喝酒打p。
「请注意你的用词,是让了一整天。」最好是。
「你今天根本就是花钱看高手表演。」
「那麽厉害g嘛不去报名安丽盃?」
「跟你打球我只会退步,很久没跟九七打了。」九七是个港仔,大我们五六岁,因为他觉得香港回归是件大事,所以就连提款卡密码都是1997。
「他在那麽远的地方怎麽打。」的确,很遥远。
「还记得刚认识他的那天吗?」
「怎麽可能忘记。」诺曼习惯arlboro,大概因为那是他这辈子待过最长时间的公司。
我们三个是在香港回归的前一年开始大学生活的。乡下孩子第一次离开家里,要去大都市里展开属於自己的新生活,临行前志气满满的一句话还让老妈落泪了。「妈,这次离开家,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毕业後可能就在外地工作成家了。」日後这句话就成为我家常常被拿出来笑一笑的经典名言,因为,已过而立之年的我现在依旧住在老家里。但这并不重要。
我跟诺曼因为户籍地距离台北很远很远,所以大学四年都有学校宿舍可以住。但在搬进宿舍的第一天我们两个就被同寝室的学长赶了出来,学长给的理由竟然是宿舍房间那麽多,我们为什麽偏偏要去挤在他们的房间里。
「g,学校分配的,关恁爸甚麽事!」诺曼应该是全世界最道地的台南人,说话一定得夹杂着亲切的台语,每天一定要吃到热的白米饭。
「不过要不是这样,我们也不会跟九七变成那麽si的si党吧。」我点燃一支caster,理由是日本人贵为全世界最长寿的民族,所以日本菸应该是最健康的东西。
被学长赶出来之後,我跟当时还不算认识的诺曼提着各自的行李与棉被,在男生宿舍走廊上走向属於哲学系的最後一间寝室,打开门的刹那我有点想退学回家。约莫四坪大的房间里挤着四张书桌与两张上下舖铁架子床,其中大概有四分之三的空间被烟雾缭绕着。
「我这辈子还没看过有人拿喜饼铁盒在当菸灰缸的。」诺曼也回想起了当天的情景。
「我这辈子第一次看到那麽多的菸头同时聚集在一起。」附带一提,那时候我跟诺曼都还不会ch0u菸。
「欸,那天走进寝室的时候我们有跟他打招呼吗?」
「哪里会记得这个啊。」我脑袋中对於当时的仅存记忆,其实算是某种静态的画面。一个头发很长身形消瘦的黑人,盘坐在其中一张铁床下舖的黑暗处,看不出身高也看不到表情,唯一的动态记忆只有从他嘴里轻轻慢慢吐出的白烟,在寝室内飘荡着。
「行李丢着我们就跑出去了吧?」
「忘了。」
「我记得我们晚上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把喜饼铁盒清洗乾净了。」
「g,我只记得我要睡在离他最远的那个床位。」其实也就只是个斜对角线,相隔不到三公尺。
「但我一直记得他对我们说出的第一句话。」
「嗯,这个我也记得。」真难得诺曼这个金鱼脑,竟然会记得那麽久远以前的事情。
後来才知道,九七并不真的是黑人,只是皮肤稍微黝黑,具有八分之一印尼血统的香港华人。他在当天晚上对我跟诺曼此生说出的第一句话是:「你们会打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