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9节(2 / 3)
是可怕的,但对于我来说,这是我必须坚守的,必须承受的黑暗。我的命运注定如此,我必须要视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我必须要承受冷酷的夜晚和猛烈的阳光,因为我是成永泽和林怡青的孩子,是谢旻韫的丈夫。即使重来一千次,一万次,这都是我无法回避的命运。回到过去只是个甜美的陷阱,朝圣者阁下……您肯定比我更清楚……”
朝圣者在如雪飞扬的光羽中俯瞰着他,保持了长久的缄默。
时间在一种绝对的寂静中流逝。
朝圣者叹了口气说:“你知道你放弃了什么吗?”
成默这一次没有再低下头,他专注的凝视着那一片光,似他从来没有面对过如此困难的选择题,相比之下小丑西斯给他的选择实在弱爆了,小丑西斯只是在制造困境而已,那个怪物只是想要将你也逼成一个怪物而已。
但朝圣者不一样,他给你的选择,是让你明明知道正确答案是哪一个,错误答案是哪一个,却提着笔写不下答案。
成默原本以为自己这种发起狠来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当一回事的人,在心灵上没有一丝漏洞,结果自以为的铁石心肠却是千疮百孔,刚刚上来的时候还在心里嘲笑所谓的“迷宫”不过如此,即使是在走进这间屋子时,他都坚信自己不可能破防。现在却像个傻逼一样对着一心想要看他笑话的人解释了一大堆。
是啊!是啊!他就是那个大笑话。明明朝思暮想的生活就在眼前,明明只要说一声“我想”或者“我愿意”,他就能像无数小说主角一样,拥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天啊!就算以后要面对更多更大的困难,一家人整整齐齐,总比他如今孤苦伶仃的好。他太想要再握住母亲的手了,想一想,玫瑰色的夕阳从榆树的树梢上落下,母亲和父亲坐在长条石凳上看着他在绿茵茵的草坪声追逐着皮球。当城市蜿蜒的灯火亮起了时,他和母亲、父亲一牵着手回家,那该是多幸福美满的事情,他从未体验过的全新的幸福感,这是世界上除了父母任何人都无法给予他的。
还有谢旻韫,她是那么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了自己这样没什么优点的男生。像她那样高傲的女生真喜欢一个人又是那么轰轰烈烈,在岳麓山上挂满了的红色姻缘牌现在都会叫他面红耳赤。她是那么的勇敢,什么都不管就拉着他去领了结婚证。她为他做了那么多甜蜜的事情,可自己好像什么也没有为她做过,即使是在芭黎,他为了她留了下来,内心对她还是有很多埋怨,觉得她不应该这样做。直到最后,在埃菲尔铁塔上他才幡然醒悟,这个女孩有多么爱这个世界,有多么爱他。在失去她的那一刻,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爱情。
此时此刻,只要他做出错误的选择,就能梦想成真了。然而他的内心清楚,“沙特尔大教堂迷宫”不过是高大墙壁组成的路径,这间屋子才是真正的迷宫,心灵的迷宫。如果他选择“复活”,那么他将永恒的囿于这虚假的幸福迷宫之中。
命运就是莫比乌斯环模样的镣铐,束缚着他的命运。
除了向前走,他别无选择。
“造物主真是王八蛋啊?他为什么要让我聪明到足够了解我的选择不管怎么做都他妈的糟糕到了极点?是啊!我t能不知道吗?可我不想知道啊!”他在心里说。他满心苦涩,直视着刺目的光芒中叹息着回答道,“知道。”那柔和的光芒像是穿心的利箭,将他射成了刺猬。
“你确定要放弃重生。”朝圣者庄严的询问。
“真要放弃嘛!真要放弃吗?你确定能赢吗?你的前面还有多少可怕的障碍,不要说星门了,也许你连眼前的尼布甲尼撒这一关都过不去。还不如重生吧,至少还能再多活十几二十年,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刚刚做的决定转眼就开始犹豫,这完全不是那个冷血又果断的他。母亲离别时的吻依然温热,那茉莉花的香味还萦绕在鼻尖,像是虫子一样钻入了毛细血管,从动脉直奔心脏。他感到一阵阵抽搐,下意识的紧紧的握着拳头,指甲快要刺到掌心里去了。
“钟爱的人不会死,因为爱是永生,不,它就是神。”
成默终于忍不住闭了下酸涩的眼睛,但似乎有些迟了,他已经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落进了唇角,变成了难以咀嚼的苦涩。
“是的,我想用‘重生’的机会和你做一笔交易。”他下了狠心,紧咬牙关,面无表情,那语气就像他是个成熟的生意人。
反正他一直都是个冷血的人,为了达成目的什么都能够牺牲。
所有人都知道。
诸神的黄昏(45)
“交易?”朝圣者饶有兴致的问,“什么交易?”
说话间他周身的光变得黯淡了一些,但这并不是他身上的光的强弱变幻,而是那间幽暗狭窄的老屋已经如雾气般消散。
晃眼之间,成默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那片高居于宇宙中的云层之上,云层的四周看不到边界,只能看到被浩瀚的星海所包围。在他目之所及之处,有几轮特别显眼的星云在黑丝绒般的夜空中慢悠悠的旋转。其中一轮仿佛彩色的巧克力豆所组成的龙卷风平面图,在南面天空熠熠生辉;在巧克力豆龙卷风的右侧有团粉红色的云雾状星云,好似在黑夜中翻滚的炫彩纱雾;还有一团像是玫瑰花般的星云,只是那颜色鲜艳的像是正在起化学反应的金属,成默仿佛看见了造物主的玫瑰绽放在无月的仲夏之夜。
而朝圣者轻灵的悬浮在一道黑白光轮之下,那光轮像是黑白色的土星,完完全全就是黑洞的模样。屹立于半空的朝圣者洁白的光羽之翅染上些许星云美轮美奂的色彩,头顶着半轮黑洞,给人一种神祇降临之感。
在宇宙氛围的烘托下,在星云与黑洞的映照中,朝圣者展现出了令人想要顶礼膜拜的、不朽的姿态。
就连成默都不由自己的心生莫名的敬畏,就像眼前这个“神”主宰着宇宙万物世间生灵。然而他却在考虑着“弑神”,这种想一下就会令人毛骨悚然心惊肉跳的僭越之事,就像是一只蚂蚁在思考该如何杀死大象。
真是可笑又幼稚。
成默暗中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将气吐了出来,平静的说道:“我想用‘重生’交换去六年前看看的机会。我想看看我父亲写的那本《人类起源。》”
这缺乏语调的平静之下,所掩盖的是澎湃的能量正沿着被他留在迷宫中的“七罪宗”从雅典娜那里直接传输进他的体内,这汹涌的能量正撕扯着他经络,如狂暴的电流鞭挞着他的身体。
朝圣者摇了摇头说:“代价不够,我的孩子。”他淡淡的说,“你不能用你决定放弃的东西,从我这里拿走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
朝圣者的回答让成默心中略有些失望,内心又升起一股强烈的自豪,他的父亲果然是个牛逼到了极点的男人。转念他又心生忧虑,父亲那样的人都死在了星门的“上帝之杖”的攻击之下,他就算继承了“黑死病”,又能改变什么吗?
他真该做这种几乎没有成功可能的事情?
这不是明智之举。
“最好尼布甲尼撒愿意把乌洛波洛斯还给我,如果他愿意还给我,说明还有戏。如果他不愿意还……
那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能比面对死亡更轻松?”
成默脊柱两侧的光蛇正疯狂的颤抖,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个注满沸水的气球,整个身体都快要被能量撑爆了。可距离一个“绝对零度”和一个“瞬移”还差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却是炼狱般折磨。幸好身体的疼痛与心理的疼痛相比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