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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我真的喜欢故事吗(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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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过,可是首奖它一定沾不上边,为什麽就这麽喜欢猜我们的口味呢,幻想故事里的ai情怎麽斗得过ai情故事里的本质呢?哎,太可惜了。」心佩其实很喜欢布丁人的荒唐,既然荒唐就走到底啊,不是什麽故事都可以乱加ai情元素的。

「我倒不认为他们犯了什麽错,只是现在这四本将元素融合的更恰当,幻想故事当然也可以加ai情,ai情故事当然也可以写奇幻,只是层次的差距与厨师的功力罢了。」杜玮早就看透了,单一元素的纯粹美,混合元素的层次美。

「没想到《陪你》可以走到这里,很单纯的故事也可以感动众人。」林总似乎已经在想这本书的封面了。

「对啊,起初我也没那麽看好它,经过不嚷泥的解读後,更加唯美了。」小唐有些佩服,竟然还有那一种解读方式,真够细心的。

「好了,谁是冠军呢?」唯一男作家评审,兴奋急躁。

「陪你,优选,有反对的吗?」林总果断,全票通过,战场瞬间三缺一。

「ai情组内战,刺激,却也不刺激。」杜玮无话可说,只能期盼,下一次的风景如康悠的第六感,可惜今年依然只是幻想组的幻想。

就在杜玮短暂分神的时候,《烟火沙漠》已经出局了,林总的理由,鸦雀无声,杜玮闭上了双眼,抬不起一手反对票,「字数不够。」

七万五千字的烟火沙漠可以走到这里,几乎是突破了规则与历史的眼界,可惜大赏首奖,你翻不了墙,林总看着会议桌上的那本破旧遗作《淹杀》。

「就给他年度评审团特别奖。」林总的意见也是全t的默认。

「就差五千字,不,不差五千字。」小唐越想越懂,二创,原来如此。

「那就只剩最後两部作品了,论层次感,丢魂无後胜,论创意,透明生活胜,共鸣,两者伯仲之间,改编,皆可,市场x,都行。」林总,沈默了。

「那就,投票罗?」第一次参加的不嚷泥举手。

「冠军是不投票的,必须全t公认。」杜玮提醒,丢魂的文笔更细腻,情感空间更弹x,层次感与结局都令人惊喜,不论别的,喜欢是骗不了人的。

「那你b较喜欢哪一个?」林总突然转头,看向,我。

「我?」

我抬起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疑问,咦,这手?

我看见了自己栩栩如生的右手,甚至0到了自己的鼻头,等等,今年的新能力不是已经有了听见别人的心声吗?

怎麽好像,又多了实t化的能力,我低头,看见了双脚,双手却0不到肚子,好像只有四肢实t化了,这房间也没有一个镜子,我真的变成一个人了吗?

难道大赏十年,多送了我一个新能力,哦?鞋子跑出来了欸,酷子跟衣服也蹦出来了,大肚子,这穿着品味??

正当我还在疑惑的时候,林总站起身,微笑朝我走了过来。

「你认为哪一个b较好?」林总,离墙,半米,离我,五公分。

我看着他脸上的皱纹,眉间的白发,「都好。」

果然,他根本听不见,正当我以为他只是凑巧走向我时。

他突然朝我喜笑,慈眉善目的频频点头:「都好,都好。」

而我终於看清楚了他瞳孔里映照的,我,短发,稚neng,矮胖,我看着那个我,似乎也听见了他的心声,吵杂又焦虑,喧闹又缤纷。

「好像不能走这条路,这样自杀会不会未免也太过简单,不好,会影响教坏读者,算了,先ga0下一篇,乾脆就叫全世界都变乾净好了,这书名简单暴力,可是乾净的世界真的会闪闪发光吗,不管了就先这样写,对了,主角眼睛瞎了会不会太扯,是有点扯但应该也不会啦,反正幻想故事随便写,好看就好,先这样,ai情故事还是b较麻烦,昨天那篇灵感其实好像也不错,我找找,杀人犯的nv儿与被杀者的儿子,以交往为条件要求的和解,高中校花与被霸凌的吊车尾肥宅,可以,感觉有稿头,话说,好像还可以加点什麽,要这麽贪心吗,哈哈,等一下,那他爸会不会去鬼杀人那里,最後又杀人复活,一家团圆,啊那篇太烧脑,这样乱加又会更复杂,先不想这些好了,来弄最好玩的那篇提款卡??」那个我翻着桌上乱七八糟的稿纸,内心话b哩啪拉没停过,突然,他抬头看向我,目光先是热情却又转为冰冷。

一瞬间,有gu记忆撞进了我眼眸深处,我,我,终於想起来了。

十年前,是我向爸提案的,大赏是我吵着要办的,徐天的太太根本就没si,不,他今年四十岁了,连nv朋友都没有,还有,喜欢小恬的人是我,最ai用手写稿的人也是我,害得小风整理老半天,当年根本就没有扫描机,没想到高中同班同学阿杜成了组长,虽然只跟他喝过两次酒而已,但我们的故事理念十分相似,从高中就很要好。

「哼,si在工作台上的人原来是我。」我看着林总眼睛里的那个他,怦然倒下,连续熬夜创作,猝si。

林总的瞳孔不再闪烁光辉,僵直不动的身子听不见任何心里话,也没有了一丝呼x1,红心会议室的所有人,仿佛全都被暂停了时间,那是我第七年获得的能力,走出会议室,整个编辑部好像都被冻结了,我逛着小时候熟悉的玩耍场地,几乎没变。

三十年前,爸开了这间出版社,开幕典礼那天,我也一同出生了,听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於是我的童年脱离不了这些笔墨书香,听说爸是为了我封笔,但又好像不是为了我,因为小时候我常常在小丑牌书房看到他写作。

对啦,难怪那个网路怪物的字迹怎麽那麽眼熟,那都是爸手写的啊,小风去拿手稿的地方就是我们住在山上的老家啊。

「囚风是小我三岁的亲弟弟。」

又一段记忆冲了进来,晃的我跌坐在地板上,阿杜跟心佩姐根本就不是情侣,两人还互相讨厌,去年好像和好了,因为去年大赏冠军太厉害了,两人终於有了第一次的故事共识,陈森的前nv友就是小唐,但人家是正常分手,我怎麽会脑补成ai情骗子呢,太奇怪了,大赏十年来的记忆不断的苏醒在我的脑壳之上,似乎今年,这一切的b赛纪录,都只是我对故事的ai,产生的幻想?

「不对啊,可是我到底是si在编辑部,还是山上的老家?」我看着窗外静止的飞鸟,原来不只出版社,而是整个世界,一动也不动。

我走出编辑部大门,顺楼梯往上,顶楼根本就没有咖啡厅,眺望河景,刺眼的太yan一点温度都没有,底下的车子与人群仿佛虚拟一般,凝滞,又来了,康悠真的是今年的新人,原来《烟火沙漠》是他写的,难怪我不记得我有想过这个故事。

「《布丁人》真怀念啊,那是我国中开始决定写的第一个故事,十年,我最後的记忆在哪,这一切到底是从什麽时候开始误入这场幻境的,我得努力想想。」

啊!痛!剧烈的脑痛,记忆太混乱了,我连我到底si在哪都不知道,我只记得,十八岁那年高中毕业,我已经累积了上百篇的短篇故事,爸一直问我要不要帮我出版极短篇合集,但我并不满足於那些不成熟的杂作,所以都没有答应。

於是高中毕业时我说我想当编辑试看看,从头开始学起,雕磨我的文笔,修整我的故事,所以在这里认识了大我十岁的老徐,还有很多前辈,後来那些前辈离职的原因都说是见鬼了,原来是指我,爸,你好像也常常在茶水间跟「我」聊天,我还笑他们太胆小,只有徐天不怕,你一定要帮他加薪,哎,回忆翻涌,往事一件一件历历在目。

突然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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