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9|转向人生(10)三合一(3 / 4)
道,「带笛子了吗?要是没带,现在就去买。」
带了带了!只是怕太吵,打从来了就没吹过,「您等一下,我去取一下。」
两分钟不到,她拿着一个早已经斑驳的旧笛子出来,笛子的一端系着穗子,穗子原先该是大红的中国结,现在早已经磨损的起了毛边了,红的色里泛着一种洗不掉的黑黄。但显然,这是她珍爱的东西,她拿着破包会拘谨,但这东西比包更廉价,看起来磨损的更厉害,但她拿出来的神采是不一样的。
「林姨,我吹给你听。」
林雨桐正襟危坐,「好啊!」顺便也叫保姆,「先不忙着摆饭,坐下来一起听。」
小姑娘并没有表演经验,轻咳一声挺胸抬头,像是在做彙报演出一样。然后深吸一口气,把笛子轻轻的放在唇边,吹奏了起来。
一吹出声音,林雨桐意外的挑眉,曲子很意外,是十送红军。现在的小姑娘很少听这种□□了,除非学校有要求。再就是对曲子的熟悉程度,这么一桿没有丝毫特色的笛子,音色也就那样了。却难得的她能吹的如此动人。
门外,文韬正打算开门,钥匙都插进去了,他顿住脚,文竹刚要催,他嘘了一声,「你听!」
文竹耳朵贴在门上,没动地方。她学的是钢琴,练得从来都是专业老师选的钢琴曲。其实练琴是非常枯燥的,而且,当真是知音难觅。你在音乐会上弹奏,那坐着的都是能听得懂的。可要是摆在大街上,尤其是国内的这种大街上,钢琴的受众远远没有演奏耳熟能详的乐曲受大家欢迎。
专业的老师要是知道你没事不好好的练琴,是弄什么流行音乐,那是非得气死的。
用老师的话说,这是走入歧途了。
那边一曲结束,她赶紧拧钥匙进去。确实挺好的,但是需要专业的老师的。可一进去,就听见妈妈在那裏说,「很好听呀!我觉得你是用了感情的,至少动人心了。」
文竹比较尴尬,妈妈您懂音乐吗?这不是误导人家嘛?
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的。
林雨桐却摇头,「音乐就是传达情感的东西,我觉得它也该是一种表达的方式。就像是诗歌一样,白居易为什么要把诗改的叫路边的老太太都能听懂呢?这道理其实是相通的。不管演奏什么,要的就是听众有共鸣呀。你弄那东西,我能听睡着了,那我也有自己的喜好对吧。跟钢琴曲比起来,我更喜欢民乐。」
文竹跺脚,哪有您这样的?
事实嘛!
林雨桐招手叫两人过来,问金文心,「还有别的曲子吗?咱们再听一曲然后吃饭……」
金文心眼睛亮了亮,刚才那首是上初中的时候班裏的那个女同学参加演出的曲目,她偷偷的练,一直练了很久很久的。都是在公园裏人少的时候背着人练的,后来碰上了个拉二胡的爷爷,老人家说别隻吹歌曲,吹吹别的。她给了自己两页散的谱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她一直练那个。
这会子了,最熟悉的也就那个了。
她一吹林雨桐就坐直了,这是《姑苏行》。
一曲终了,金文心忐忑的看人,「我不知道这叫什么……」
「姑苏行!」林雨桐告诉她曲名。这孩子的手机一直都是老旧的,智能手机那一套她早前没用过。要不然只要有心在网上学,不可能没听过这曲子,「回头你自己去搜资料,再听听别人演奏的。刚才你吹的很好……你这不坚持学下去,当真是有些可惜了。」
这孩子这么积极,必然是有目的的。怕问题就出在艺考上。
金文心一听这话这才敢说,「我想学音乐……」她把笛子往前递了递,「就学它!」
林雨桐半点犹豫都没有,「好啊!回头给你找个专业的老师。咱们再去学。」
金文竹看看她那笛子,「我觉得先选个乐器比较好。」
「吃了饭你们上你们的补习班去,我带你们二姐买笛子去。」
笛子这东西,便是好的也不贵。别弄什么玉的还是别的,竹笛的音色是最好听的。一根好笛子,外面也就大几千块钱,就能拿下来。另外,林雨桐还另外给这孩子的那把旧笛子买了一个套子,「小心的收起来吧。它立下汗马功劳了。」
这话听的人心尖尖跟着一颤,一把用过的笛子都能照顾到,何况是人。
金文心笑的又轻又软,低低的说了一声谢谢。
回家后迫不及待的,她将这些都拍下来发给表姐,「表姐说的对,人应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以后,我不分心做其他无关的事了。在路上我跟林姨说了,这次只出这一次镜,以后都不了。我要专心上学,认真的跟老师学。我要考音乐学院!」
周如烟心裏狠狠的鬆了一口气,「她对你那么好,你也要听话。好好的学,不要分心,也不能再半途而废了。」
当然了!
好长时间没有跟表姐谈的这么契合了。她高兴坏了,「表姐你忙吗?能视频吗?」
那边犹豫了一下,然后发来视频邀请。
这边欢天喜地的接通,「表姐,你看我的房间……」
话没说完,就被那边的背景吓了一条,昏暗的灯光,斑驳的墙面,表姐好似在晾毛巾,拿着手机顺势转了一圈,整个房间的大致情况就在镜头裏一闪而过。
「表姐!」她一下子都破音了,「你怎么住在这样的地方?」
然后镜头晃了一下,周如烟出现在镜头裏,一头的大汗,头髮贴在脸上,她随意的扒拉了一下,语气很轻快,「你现在是大小姐了,不知道人间疾苦。这已经很不错了!在影视基地这种地方,做群演是这样的。这都算是好的,还有些是好个人合租呢。」她无所谓的笑笑,「没事,等机会吧。以后要是认识什么节目组或是剧组的人就好了。我跟你说,我今儿认识一群演头头,是个老大姐了。她帮着揽活,扣的也不多。人看着凶,但其实比那些男人好多了。那些人见到小姑娘,就想揩油。不给点甜头,都不搭理你。还得逼着你妥协。这个老大姐就好多了,给的活出头不容易,但却总有活,能养活自己。我从明儿开始,一周的活都定好了。明儿是演一天的死尸……」
大太阳的要在地上躺一天吗?
「后天演冬天的戏,你知道电视上的大雪天是怎么拍出来的吗?那根本不是雪你知道吗?后天我给你拍一张照片你看看……这些年我才知道被电视剧骗了。」
她们聊了很久。
第二天,表姐的朋友圈裏,多了一张躺在地上满脸是血的照片,这是在扮演死尸,虽然笑的一脸灿烂,但是……看得人心裏一揪一揪的。
第三天,表姐特意发来了一张『大雪图』,她才不在乎那雪是怎么弄出来的,她在乎的是,外面摄氏三十七度的气温,表姐穿着棉衣带着帽子,还得演瑟瑟发抖。这天晚上,她睡不着了。躺在那裏翻来覆去!稍微一酝酿点睡意,她就觉得得去一趟厕所。这是打小就养成的习惯。睡觉前去厕所处理完,半夜最好别起来。躺下半个小时没睡着,再想睡了,得去厕所。要不然老觉得有事情没有办。
这进进出出的,搅和的隔壁的丫丫就没法睡了。才一迷瞪,外面就有响动。
她烦躁的坐起来,本来夜裏就只能睡五个小时,困乏是常态的人,半夜没法睡觉,可想而知整个人有多暴躁。
她下床,蹭的一下拉开门,神情不是太好。那边金文心被吓了一跳,「你要上厕所吗?你先!」
「你拉肚子?」
「没有!」
「没有你就老实獃着,大半夜的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