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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笔墨(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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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姝菀得了一方好砚,宋静下午便去库房为她取来了余下文房叁宝。

午后天晴气清,难得见了日头,暖和的春光照入东厢。李姝菀坐在外间梨木矮塌上的方几前,柳素侍立一侧,正为她研墨。

宋静也背手站在一旁看。他道:“据说用桃花砚磨出来的墨,自带一股沁人的桃花香,小姐不妨闻一闻。”

桃花砚虽然产自江南,可绝不是寻常人家用得起的东西。李姝菀以前并没接触过这等风雅之物,听了宋静道话,好奇地凑到砚台前轻轻嗅了嗅。

那模样乖巧,就像小狸奴嗅她似的。

柳素笑着问她:“如何?小姐可是闻到了桃花香?”

李姝菀皱了皱鼻子:“有桃花的味道,可是并不好闻。”

宋静听她这么说,拿毛笔沾了墨,送到鼻尖轻嗅。

库房里的墨条是从街上买来的寻常货,磨出来的墨汁气味过于厚重,再加上砚台的桃花香,气味杂乱,的确冲鼻难闻。

宋静放下笔,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看来库房里的笔墨配这桃花砚,还是差了些。”

李姝菀倒是不甚在意,她提笔悬于纸面,似要落笔,可笔尖在纸上游离半晌,也没能写下一个字。

吸饱的墨汁从笔尖滴落,摔在纸上,迅速晕染成一团。

宋静见她迟迟不落笔,以为她不满意从库房取出来的笔墨宣纸,开口道:“小姐若是不喜欢,明日老奴便去街上买些上好的笔墨回来。”

李姝菀缓缓摇了摇头,她看着纸上的墨点,却是道:“这笔很好,只是我没有写过字。”

柳素和宋静听得这话,皆吃了一惊,显然都没料到李姝菀竟然不会写字。

二人不约而同将目光看向李姝菀执笔的手,这才发现她执笔的姿势的确生疏又僵硬。

都知道李姝菀从江南来,可她从没提起过在江南的日子,也就没人知道她曾过的是何种生活。

只是因她是李瑛的女儿,人人便都当她在江南的生活即便比不上在将军府,也该是锦衣玉食,奴仆满院。

可细细想来,哪家小姐不是自小读书明理,又怎会如她这般谨小慎微,懵懂茫然呢。

李姝菀握着笔,试着在纸上写起来,她写得认真,可因没学过,落笔抖如微波,笔画亦是粗细不匀。

她并不着急,一笔一画写得极慢,柳素站在她身后看了看,最终见纸上写的是“黄芩”二字。

黄芩,一味常见的药材。寻常人写字,学的多是自己的名,写一味药的倒是少见。

柳素不解:“小姐为何写这二字,可是有何深意?”

“没有深意。”李姝菀道。她将笔架回笔搁,回道:“我会的字很少,以前在医馆的时候,药柜上写着这两个字,看得多了,就记得深刻了些。”

这还是她头一次提起过去,宋静问:“小姐以前住在医馆?在医馆?”

李姝菀点点头,不过她像是不想多说,轻嗯了一声就没了下文。

她看着纸上丑得离奇的两个字,似有些不好意思,握着纸边将自己的丑字卷起来遮住了。

她抬头看向宋静,温温柔柔地问他:“宋叔,你能帮我买一本字帖吗?”

字帖这东西,府中倒有许多。宋静想问一问李姝菀喜欢哪位名家的字,可一想她不会写字,估摸着也不懂这些,便直接应下:“是,老奴这就去办。”

宋静答应了李姝菀,立马便出门直奔李奉渊的书房去了。

栖云院最宽敞的房屋便是这间书房。一整面立地顶梁的书架。架上藏书无数,许多都是李奉渊一本接一本从李瑛的书房拿过来的。

房中立有一面多扇相连的屏风作隔,将屋子分作两侧。一侧是长桌宽椅,另一侧则摆了一张极其宽大的沙盘,几乎占了半间屋子。

盘中聚沙成堆,西北大漠与大齐山河之景尽数囊括其中。李奉渊站在沙盘前,正在推演兵书中所述的战事。

宋静走进书房,并未越过屏风去到李奉渊所在的那一侧。他立在屏风后,隔着屏风开口唤道:“少爷。”

李奉渊盯着沙盘头也不抬:“何事?”

宋静直言道:“小姐想学字,老奴想来找您借几本名家的字帖。”

李奉渊隔着屏风朝宋静的方向看了一眼,淡淡道:“她让你来借的?”

李姝菀当初不过戴了他一顶帽子,之后立马洗干净了给他送了回去,哪里还敢找他借东西。

宋静如实道:“不是。小姐让老奴去外面买一本,只是外面流通的字帖定然比不上府中书房的,老奴便擅作主张来问一问您。”

宋静说得有理,李奉渊还不至于小气到连几本字帖都不肯借给李姝菀,他道:“书架左侧六七层,你自己拿吧。”

宋静道:“是。”

既然开了口,宋静想了想,试探着又道:“太子送小姐的桃花砚名贵,库房里的墨条粗糙了些,不甚相配,磨出的墨也不太好闻,少爷能否再赠些墨条给小姐。”

李奉渊道:“书架左侧上方的木盒子中。”

宋静听李奉渊允得痛快,接着顺杆往上爬,又问:“库房中的纸笔也是从街上买的便宜物,少爷您能否再赠些纸笔给小姐。”

他一要再要,李奉渊失了耐性:“你不如将我的手砍下一并给她送过去。”

宋静垂眉讪笑一声:“老奴知错。”

他转身去架子上取字帖和墨条,行了几步,忽然又听见李奉渊的声音从屏风后传了过来。

“纸笔在靠墙的柜子里,沉香木盒中的笔别动,其余的你自己看着拿。”

他说完顿了一瞬,又道:“这些东西以后若需再用,不必再问我。”

宋静露出笑意,温声道:“老奴替小姐谢过少爷。”

正月过罢,天地渐渐回暖,身上的衣裳也薄了一层。

二月初五,学馆开了学,李奉渊每日既要去武场,又要跑学馆,比以往更忙碌。

李姝菀有时候起得早,便能看见他从武场回来沐浴后又背着书袋出门,目光里隐隐有些艳羡。

李姝菀没提读书的事儿,但每天早晨都会一个人坐在窗前照着字帖描红临字,一坐便是几个时辰。

柳素隐约看出来李姝菀想读书的心思,便问她想不想去学堂,可她却摇头,回答说“这样就很好了”。

有笔墨可写,就已经很好了。

府里奴仆的猜想是对的,李姝菀的身世并不光彩。她是秦楼里的女人生下来的。

李姝菀出生后,被人用襁褓裹着于深夜扔到了江南一家医馆门口,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但她身上的襁褓用料特别,是秦楼女子所穿的鲜艳衣衫裁成的,透着一股厚重的劣质脂粉气。

江南富饶,遍地都是吞金吃银的消遣窟。那秦楼楚馆里的女子有时怀了身孕,又不敢告诉别人,便会偷偷吃药打了,若是打不掉,就只能偷偷瞒着生下来。

李姝菀便是这么来的。

医馆名叫“寿安堂”,开医馆的郎中是个瘦巴巴的小老头,与耳背的妻子一同苦心经营着这小小一方医馆。

二人年迈,膝下无子无女,觉得李姝菀的出现是天意,便收养了她。

江南医馆众多,寿安堂地儿小,靠着给穷苦之人看病勉强谋生,其中不乏一些卖身染病的女人,很是可怜。

李姝菀自小便帮着郎中按方子抓药,方子见得多了,便认识了许多字,但写却是写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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