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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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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今日很闲啊!”宁楚格搂着他的脖子,娇笑道。

“嗯,今日沐休!”胤禛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

就在宁楚格以为他不会胡来时,某人却伸手把她往前一带,宁楚格就这么压在了他身上,柔软的唇瓣贴在了他脸上。

“这可是你主动的!”胤禛嘴角微微上扬。

宁楚格还来不及开口,他便紧紧贴了过来,吻住了她饱满红润的唇,两人唇齿相依,难舍难分。

就目前来说,宁楚格虽然没走心,但被一个男人如此捧在手心里,若说她心中没有一点儿悸动,那是不可能的。

胤禛每回纠缠她,她都极其配合,甚至会反撩回去。

反正是自己的夫君,不用白不用。

拒绝不了,就享受呗。

不过,这几日对她来说是危险期,宁楚格也不敢煽风点火。

他的手轻轻揉了一下,宁楚格浑身一软,连忙别过头钻到了他怀里,不许他乱摸。

胤禛的呼吸有点乱,偏偏佳人在怀,他无法保持坐怀不乱。

回想起方才的触感,胤禛在宁楚格耳边低声道:“好像大了……”

宁楚格闻言抬起头看着他,媚眼如丝:“真的?你要不要再摸摸?”

胤禛知道她是故意的,不过还是伸出了手。

“美的你!”宁楚格将他的手拉开,钻到了他怀里,在他耳边低声道:“我这几日容易怀孕,你若是想早些当阿玛,我也不拦着你。”

胤禛闻言在心里挣扎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我还是看书吧。”

“乖!”宁楚格捧着他的脸,使劲亲了亲,笑道:“那爷先看书,我去后头那个屋子做香粉了。”

她那个胭脂铺子的生意虽然越来越火爆,不过……也很快有了仿款。

古人们的智慧也是不容小觑的。

仿制品的效果虽然没有她那个作坊做的好,但要便宜一些。

不过……宁楚格那个胭脂铺子,走的本来就是高端路线,那些不缺银子的主儿,要的就是品质。

总的来说,生意没受影响。

她都想去城南开个分店了。

“要不要我帮你?”胤禛笑着问道。

“不要!”宁楚格连忙摇头。

这个男人在她身边,只会帮倒忙。

就像上回,帮着帮着就开始动手动脚,把她那个台子上做好的样品都打翻了。

宁楚格从前两年开始,就在尝试做指甲油。

当然了,就算她再有本事,也做不出来真正的指甲油。

那玩意儿需要太多的化学原料了。

她能做个类似于指甲油的东西就不错了。

古人染指甲,用的是凤仙花和明矾。

把凤仙花捣碎后加入明矾,然后就可以涂抹到指甲上了。

涂上以后再用布包裹起来,过上一两个时辰就好了。

染出来的指甲颜色不均匀,而且一不小心就弄在了指甲以外的地方,手指边缘都沾上了颜色。

对于这点,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可在宁楚格看来……染指甲超出了指甲的范围,不仅不好看,从视觉上看,还给人一种脏脏的感觉。

所以,她一般不染指甲。

可自打做了皇子福晋后,这些都是难免的。

不管是宫中的嫔妃还是贵胄圈子里这些夫人小姐们,都喜欢畜养长指甲,喜欢染指甲,喜欢戴上精美的甲套。

这些出身满洲的贵夫人们,对指甲的重视程度,简直有些吓人。

宁楚格觉得这是个绝好的商机。

她虽然是皇子福晋,又有许多陪嫁,可没有人会嫌自己银子多。

能运用自己上辈子知道的一些小知识赚点零花钱,何乐而不为呢?

不成功也没什么,就当打发时间了!

她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宁楚格最擅长的,当然是自己前世的老本行——当医生。

可这明显是不现实的事。

她来到了这个时空,有了新的身份,要是突然医术高明,不仅会吓到人,说不定人家还以为她中邪了。

她现在时不时看看医书,又从外祖母那儿搬来了几箱祖传的医书研读,偶尔给人看看小病,或者拿个方子出来,无伤大雅。

要是再厉害一些,就很吓人了!

而且,皇子福晋的身份,也绝不允许她开医馆当大夫。

她便干干别的,打发打发时间了,免得成日里无所事事,胡思乱想。

宁楚格早就打算好了,她要好好经营自己的胭脂铺子,时不时捣鼓点新的东西出来,再和萦香一起投资点别的,小日子只会过得越来越滋润。

凤仙花、明矾、蛋白、明胶、蜂蜡……

宁楚格看着青梅帮自己准备好的东西,脸上露出了笑容。

其他的也就罢了,天然明胶得来不易,那是由动物皮肤、骨、肌膜等结缔组织中的胶原部分降解而成的。

几个粗使的婆子在宁楚格指挥下,用那些东西熬了很久,试了很多回,才达到了宁楚格需要的标准。

虽然有青梅和青莲她们帮忙,宁楚格也忙到了快用晚膳时,才弄出了自己要的东西。

这玩意不能叫做指甲油,最多只能叫指甲漆,虽然看起来都是红色,但它和用来刷家具的红漆完全不一样。

宁楚格用自制的小刷子,慢慢往指甲上刷,这玩意看起来红,刷出来的指甲却是深粉色的,不是那么红。

相比之前弄出来的甲漆,这次加了蜂蜡的,凝固之后,没有像上回的那样出现裂纹了。

宁楚格特别有成就感,很快给自己十个手指头都涂满了。

“好看吗?”她转身望着青梅等人,笑着说道。

没想到胤禛就站在她身后。

宁楚格和其他那些养尊处优的夫人们不一样,她喜欢来这边捣鼓一些东西,所以指甲留的不长,涂上深粉的颜色后,显得手更白了。

“好看。”胤禛拉着她的手,笑着说道。

他这媳妇挺聪明的,虽然成日里捣鼓些没啥用的东西,但起码养眼。

他算不清了

宁楚格自己弄的香粉,涂到脸上薄薄的一层,滋润显白,而且很自然,不假白。

胭脂也是,味道淡雅,显气色,唇脂就更不用说了,胤禛很喜欢那个味道,香香甜甜的。

“就是颜色不够红,年轻的姑娘们大概会喜欢这个深粉色,我明日再弄个浅粉色,那个比较日常,最重要的是——弄个大红色出来。”宁楚格笑道。

古人都喜欢正红,尤其是蔻丹,只不过……凤仙花加明矾染出来的指甲,永远达不到理想中的颜色。

她争取满足大家这个心愿。

“想弄到你那个胭脂铺子卖?”胤禛低声问道。

“嗯。”宁楚格点了点头:“你可别小看我那个胭脂铺子,我前年赚了一千两,去年赚了三千两,今年只会更多。”

胤禛闻言十分吃惊。

这都超过他这个郡王大半年的俸禄了。

“一般的胭脂铺子,哪怕地段很好,除去成本,一年最多也就赚个几百一千两,我的不一样,味道更好,可选的颜色更多,妆容效果也好,所以……我的西子阁虽然才开了两年,盈利已经快赶得上之前最好的胭脂铺子——梅香小筑了。”宁楚格说着,伸手去抠手上的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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