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单相思(2 / 7)
对公众开放,但呆在这里的多为权贵的后代,不是某集团老总的孙女就是某行长的二胎小儿子。就算明面上不说,门口也像写了隐形的四个大字:生人勿入。
眼泪汪汪哭嚎声遍野的孩子中有一个脸蛋干干净净不带一点痕迹的小女孩,她看起来与周围人年龄无异,却连表情也没有变化。她嫌弃地把身侧哭得一塌糊涂的小男孩搡开,自顾自走到一旁的台阶上坐下。磨损严重的牛仔裤之下的脚腕细到手指便能圈起来的程度,垂落在身旁的胳膊也像极了两根细瘦可怜的柴火。
朱易径直走到了这个小女孩面前,叫她的名字:“婷婷。”
蒋婷听到朱易的声音,缓缓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神就好像隔了一层灰色的纱。朱易恍惚间总觉得这孩子有些眼熟。
他把蒋婷带到了梁律华身前,公事公办地向她介绍:“这位就是我之前提过的梁总,我们集团的主要负责人,也将是你未来的监护人。”
梁律华有些不情愿地将身体的高度放低了些,向小女孩伸出一只手:“你好,我是梁律华。”
蒋婷没有动弹。她盯着梁律华僵在空中的手看了一会儿,直截了当地问他:“你想干嘛?”
有一瞬间,梁律华从一个六岁的小孩脸上看到了三十六岁的阴翳。他顿了一下,自然地将手收回兜里,扭头对朱易说:“换个地方说话。”
坐在装潢以粉色为主的甜品店里,朱易和梁律华的穿着显得格格不入。朱易推了推眼镜,表示先去车内等候,梁律华却完全不在意地将西装搭在一边,托着半边脸与面前的孩子对峙着。蒋婷不说话,他也不说话。
过了一会儿,蒋婷的面前端上了一份草莓起司蛋糕口味的冰淇淋圣代。
“太大份了,我吃不完。”
梁律华看着她,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蒋婷便将圣代往梁律华面前推了推。
梁律华愣了愣,犹豫了一下:“我不吃。”
“为什么不吃?”
“因为我不喜欢吃太甜的。”
“你为什么要点自己不喜欢的给我?”
梁律华再次语塞。他想了想:“因为小孩子都爱吃这个。”
“那你也曾经是小孩子吧,为什么不吃?”蒋婷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梁律华的眼睛,让梁律华心里有些波动。但他还是生硬地推回圣代:“我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
蒋婷自顾自拿起铜金色的甜品勺,挖起一块草莓细细观察:“这样一份两百多的冰激凌,能让我吃半个多月。而你说不要就不要。你嫌弃和人同吃一份东西,但我平常都是吃那个女人吃剩的饭过活的。”
她忽得露齿笑出来:“那个女人也只能吃别人施舍给她的剩饭,她尤其喜欢吃那些乱七八糟的男人给她的东西。”
那个女人大概指的是她死去的母亲蒋璇吧。梁律华深吸一口气:“你不想吃,可以扔掉,我买给你是我的事,你要不要是你的事。”
“但是我邀请你和我一起解决这个问题,制裁冰淇淋的权利回到了你手里,你却拒绝了,”蒋婷投来冷淡的眼神,“就好像那个女人明明不用死在我眼前的,你还是放任那些人这么做了。”
梁律华的心突突跳起来,胃里忍不住一阵翻涌。他强忍着没有发作:“我对你妈妈的死一无所知,如果我知道会发生这种事,一定会尽全力去阻止。”
“梁律华,我以为你只是恶毒,但没想到你还很虚伪。”蒋婷用力嚼着一颗草莓,却让人丝毫看不出滋味,倒像是狠狠咬着某个人沾着血的皮肉。她不经意的嗓音一如她年纪该有的那样稚嫩,却字字含着成倍的力道扎向他:“我记得你的脸,你来找过她,你还威胁了她,用我的名义。”
“但是你知道吗,我根本不喜欢草莓,你到底是从哪里听来的谣言。”
这样一个孩子对他直呼其名,梁律华却丝毫没有觉得意外。他的太阳穴在抽搐,胸口开始发闷,但他没有逃避这个小女孩厌恶的目光——他像是看到了一面镜子。
他原本打算以这个孩子为筹码胁迫陆兴就范,但是现在看来,以他的精力甚至无法与这个孩子抗衡。她太像记忆深处的某个人了一个最为熟悉,也是最为遥远的人,附身在他身上折磨得他日夜难安,是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的梦魇。
梁律华用力闭了一下眼睛,很快地换了一种语气,毫不体谅地反驳她:“无所谓,从现在开始,无论你愿不愿意,我都是你唯一的监护人。你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
“你指陆兴?”蒋婷说,“我知道你找我的目的,在你之前有太多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人来找我想要问出些什么了,但是我告诉他们,就算是做跟我妈一样的婊子,我也不会让这些恶心的东西得逞。”
“你不用威胁我,连我妈都不确定我是哪个男人的孩子你肯定没看见陆兴揪着她的头发像疯狗似的模样,说我长得和他不像,质问她,问我到底是谁的野种如果我不在这里,已经被陆兴送去窑子里了,我的未来和那个女人没什么两样,顺利的话,会在十二岁怀孕,然后打胎,不断打胎,然后被送去外地,不嫁人的话,就是因为吸毒或者性病而死,运气好的话,或许能和那个女人一样有地方下葬吧,托你的福。”
蒋婷说完后,向着梁律华微笑起来,好像是在真心表达谢意。可那笑看起来无论如何都不像是一个六岁的孩子该有的模样。
梁律华努力挤出一句“我没有打算威胁你”,便觉得自己再也招架不住了,猛地站起身出了店门,让一脸不安的朱易进去把孩子带走。
他用力搓了两下脸,昏昏沉沉地说:“不要让她待在托管了,让她去小光的学校上学吧,她这种程度都可以直接读研究生了。”
朱易不解,但见着梁律华被霜打蔫的模样,还是问道:“要先送您回去吗?”
梁律华忍着头痛摇了摇头:“不了,我要先去一个地方。”
虽说几个月前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但脑中隐约闪回的画面不断提醒着他发生的事,一想起来就觉得颜面扫地,完全抬不起头来。
这样一味逃避下去也不是问题。因为难以面对实实在在发生的事,那天清醒过来以后就马上逃跑了。自己又哭又闹还不知羞耻求欢的样子实在是太丢人了,完全是可以原地消失的程度一旦回忆起来,就忍不住重重地叹气。
不过,该说值得感到庆幸吗。自己这样做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牧雨。想到牧雨那双惊惑与担忧交织的眼睛,就觉得又是不安又是愧疚——如果是弟弟的话,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吧。
自己对他做了那么残忍的事,他却依然接纳了自己,虽说也因为不满而对他做出了过分的事,但是说到底,他其实是个好孩子吧。他只是一个过得比自己想象中要更为辛苦的孩子而已。
傍晚时分,站在天竺大药房门口,梁律华禁不住捏了捏口袋内的卡片。那是牧雨落下的员工证,百密一疏让他循到此地——虽说他其实有无数种别的办法就是了。
他已经记不清多久没有一个人行动了,但是一旦涉及到牧雨的事,他就不想让任何人插手。更别提此趟前来几乎是完全出于私心了。
即便有着归还员工证的正当理由,在药店门口转上半天,却还是没有鼓起勇气踏进去。
踟蹰间,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身穿灰色上衣的漂亮女孩在柜台后面指着药柜,手把手地教人摆放些什么,她身旁那个穿着白色工作服的高个子年轻人认真听着,时不时地点头。
梁律华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加速了,他徒劳地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也挪不动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