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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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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吹得屋外的大树不停的摆动,次日早晨就吹断了一棵树。

宜宁被陆嘉学带到他的书房侧间,他让小厮找了本字帖给她。自己到了外间处理事情。

看他这么自如,根本不在乎她拒不拒绝的样子,罗宜宁就想踢死陆嘉学。说她油盐不进,难道他又好了?这么多年都是那个臭脾气,无论别人说什么只管笑眯眯的,实则极端固执,认定就不会变。她说了不会妥协,那边绝不会改变的。

她半晌才收了怒气,把字帖扔到一边。自己铺了张澄心堂纸练字。

阳光透过竹帘照进来,外头的风吹得有些冷。罗宜宁走到窗边想关上窗,听到外面的人说话:「侯爷,曾应坤已经答应,指认罗慎远和他儿子有往来了。不过他还有条件,希望您能放过他那些学生……」

「放过?」陆嘉学冷笑一声,「派人追杀我的时候,他可干净利落得很。」

宜宁听到这里,微侧过身往外间看去。陆嘉学坐在右边最首的位置上,几个穿官服的人站在他面前,有些卑躬屈膝的味道。

宜宁的手指挑着竹帘,静静听着。

周围的陈设虽然变了,但这个屋子一如多年前。甚至是外面种的那株女贞树,枝叶丰茂。

「属下明白侯爷的意思,那立刻回去传话?」

陆嘉学又摆手:「曾应坤还以为自己是总兵,跟我谈条件。你告诉他,现在他们那些人的生死由我,让他好好掂量。」

那人方才领命退下了。

宜宁看到那人走出书房,才放下了帘子走回桌前继续练字。

不久陆嘉学挑帘进来了,问她:「在写什么?」

踱步到她旁边,看到她一手字写得凌厉漂亮,无女儿家的脂粉气。陆嘉学的笑容慢慢收起来,他记得罗宜宁是不会写字的,故给老太太的佛经还要他帮着抄。他一手拿过来,看到写的是一篇《逍遥游》。

他又不喜欢读书。书房内最多放些兵书、舆图的,没得閒书看。宜宁这是默写的。

他语带嘲讽道:「你那位状元郎三哥,倒是真心把你教得好。」

陆嘉学突然又想起什么,仔细看着宜宁的字迹,有几分熟悉感。陆嘉学顿时起了谨慎之心,他一把掐过罗宜宁的手说:「——你罗三哥娶你,他跟你究竟是什么关係?」

罗宜宁很冷静地道:「我和他一起长大,他带我读书。」

陆嘉学笑了笑,微眯着眼睛说:「罗宜宁我告诉你,我现在放任你可以,但别让我发现你跟其他男人有眉目。否则我就不管你是不是什么小日子了,知道吗?」

罗宜宁听到忍了忍,毕竟又打不过他。她说:「我刚才听到,你跟你的下属商量曾应坤指认罗慎远的事。怎么,你们要陷害忠良吗?」

「罗慎远也算是忠良?你太看得起他了。」陆嘉学在她身边坐下来,看到她站在身边,穿了一件淡绿色菖蒲纹杭绸褙子,素白挑线裙。虽然抗拒地站得笔直,但至少还是站在他身边的。他的语气舒缓了许多,「当年我帮你抄佛经的时候,你记不记得?」

「你那个时候字迹奇丑,」他露出一丝笑容,「怕你拿出去丢了我的脸,故我帮你抄。」

「你的聘礼单子也是我亲手写的。」

陆嘉学靠在太师椅上,这个戎马一生,权势无边的男人回忆起往昔的时候,语气格外的温和,因为已经放在心里摩挲无数遍了。

「几个兄弟里我最不擅长读书,那时候为了你苦练写字,真让我练了出来。娶你的前几天,我就伏在烛火下……」他指了指烛台,「一笔一划的写,你可能永远也不知道。」

「你胡扯!」罗宜宁皱眉,不知怎的心猛地一跳,打断了他的话,「你那时候根本不认识我,怎么会是为了我。」

陆嘉学凝视她许久,嘴角微扯:「你是不是傻?如果不是我想娶你,凭你的身份,嫁一个侯府庶子也不是这么容易的。」

她前世出生的罗家的确无法跟现在的罗家比,父亲做顺德府治中,也不过是正五品的官而已。

她知道不容易……当时继母想嫁出去的是嫡妹,是她去祖母面前卖乖示软,祖母才答应了。但仔细想来,那时候祖母的确是答应得太快了,以至于继母去给她请安的时候脸色总是不好看。

「我早便见过你。」他目光放远了些,「在顺德知府的府上,你那个时候才十四岁,梳着双环髻,你和你的嫡妹嫡姐在一起。你大概是不记得了,那时候知府厨房里有个三四个月大的小狗,刚被买进来,小狗活泼啃坏了东西。被小厮打掉了牙齿,快要死了……」

他说起当年的事来。

陆嘉学想到那个穿粉色菱纹短袄的少女,映着初冬的阳光,细嫩的脸像水蜜桃般,有层细细的白绒。她看了这只小狗挨打,当时没有说什么。后来却偷偷地寻来,手里端了个青瓷小盘碟,里面倒了些羊乳。在厨房旁边草丛花圃里搜寻。

她沿着血迹,找到了躲在灌木里瑟瑟发抖,满嘴是血的小狗。她还小,盛富同情心。看得手都在抖,但是羊乳凑到小狗嘴边,它又吃不了。宜宁急得不知道如何是好。祖母不喜欢小狗,嫌它们掉毛弄得到处都是。家里的姐妹因此连隻猫都不敢养。她又不受大人宠爱,没人会纵她宠溺她养这些,不敢抱回去,就拿把小瓷勺餵牠。

当时他在顺德知府府上做客,看到她跪在石子路上喂小狗,静静地看了很久。

知府的儿子跟他说:「陆四,你看什么呢!」

他一个侯府庶子,在侯府里活得低调。侯夫人是个厉害的,斗得几个庶子不能冒头,他母亲原就是侯夫人的贴身丫头,生了他之后根本不敢亲近。他一个人长得跟野狗似的,小时候兄长欺辱,还要笑着讨好他。到外面却是人人尊敬,没得敢冒犯他的。摸爬滚打地活大了,如今看到她喂小狗,有种奇怪的乐趣。

「管得多!」他站起身,「我今天不去走马了,你自己去。」

知府公子喊他他也没听见,他走出去,轻手轻脚地站在罗宜宁身后,俯身跟她说:「你再餵牠,它也会死的。」

宜宁被他吓了一跳,手里的勺子就不小心碰到了小狗的嘴,小狗疼得呜了一声。

她有些怒了问:「你这人,吓人做什么!」

陆嘉学觉得自己就像引诱小孩一样,笑着逗她:「它嘴巴都烂了,你不给它包扎,再餵牠也会死的。你是不是笨啊?」

陌生男子华服锦袍,一看就是非富即贵,就算不是知府的公子也是贵客。但是说话太不客气,可她也开罪不起。宜宁不想理会他,抱着小狗起身,准备要换地方。

哟,还真是有点脾气的。

「你若是求我,我帮你救它。」陆嘉学悠悠地道,其实他对小狗没有什么同情心,就是想逗她。他其实比她大了三四岁的。

她犹豫了一下,停下来问他:「你送它去医馆包扎吗?」

「当然的。」陆嘉学说,「你出去不得,我却能随便出去。」

小狗卧在她怀里,可怜兮兮地垂着脑袋。刚被买来的时候它这么活泼,现在被人碰一下都吓得发抖。她看了看小狗说:「那我求你带它去医吧。」

竟然这么容易,陆嘉学失了些兴趣。伸手接过来,心想是一句话的事。等一会儿去走马的时候就扔去了医馆,留了几钱散碎银两,一时忘了这事。

直到她在门口不停地徘徊,陆嘉学跟知府公子一起喝酒才看到她。他心里咯噔一声——她的狗已经扔医馆好几天了。

他出门去,宜宁兴冲冲地上来问他:「狗好了吗?能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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