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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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住处是他当年在华尔街工作时买的房子,这些年来这边出差他一般都住在这里,加之平时也有交给人定期打理,房子的东西一应俱全。
指尖划过酒瓶身,半晌,还是没想好要取哪支。要是他自己一个人喝,他用不着这么犹豫,但今晚多了个人,还是一个和关系有那么点不同的异性,他索性将这个问题抛给梁招月。
周云川退到一旁,说:“你来选一支。”
一墙柜的酒以红酒为主,梁招月对白酒如数家珍,对红酒却是一窍不通,她有些为难:“我不太熟悉红酒,还是你来选吧。”
考虑到两人今晚都喝了酒,周云川指着度数最低的那一排,说:“随便选一支。”
梁招月不是个扭捏的人,既然他一再坚持让自己选,她看了看,选了最边上的一支。
周云川用起瓶器打开,倒进醒酒器,待醒酒的时候,他问:“为什么选这支?”
或许开场白并不是想象中的直入主题,反倒都是聊些完全可以跳过的话题。慢慢的,梁招月的那份紧张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轻松。比如这会,她想也没想就说:“这支外表好看。”
周云川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她也不怵,直直地望回去:“你这些酒肯定都是好酒,我对它们又一无所知,不如就选一支自己喜欢的。”
倒像是她会说的话,直白得没有一丝婉转。
周云川一边倒酒一边漫不经意地说:“不知底细就敢选,不怕选错了?”
话落,他倒好酒,将醒酒器搁在桌上。
和白酒一样,红酒亦是需要一款慢慢品尝的酒。
一次就倒一点品尝,不能倒太多,不然酒就厚了,不能尝出里边的滋味。
梁招月想,这和喜欢一个人是一样的道理。
喜欢是最初的惊鸿一瞥,然后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接触或者默默观察,日积月累,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
倘若那晚初见之后,她和他再没往来。那么周云川之于她,就是茫茫人海中的惊艳一眼。
或许在往后漫长的时光里,她偶然会想起曾经有这么一个人短暂在她生命出现过数秒,但也只是想想而已,过后便忘了。时间一长,他就成了一个不知名的路人甲,淹没在岁月长河中。
梁招月看着桌上的两杯红酒,说:“如果不敢去选,或者都不选的话,就不可能知道是错是对了。”